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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出台!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1.22

日前,广西发布《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规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结合广西实际编制,主要阐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是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编制依据。

《规划》提出目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着新挑战

工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制约减污降碳任务完成工业结构方面,建材、钢铁、有色金属、燃煤等资源型高耗能行业发展速度高于第二产业平均水平,重工业化特征明显。能源结构方面,水力资源基本开发完毕;风电、光伏发电资源禀赋有限,且因其本身具有随机性、波动性和利用小时数不高的特性,能源结构继续优化难度增加。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用能保障仍需火力发电支撑,需增加必要的电煤消费。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
污染防治新老问题交织。城乡面源大气污染治理和管控能力有待加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比重大;臭氧(O3)污染逐步显现,防控手段少。局部流域、海域污染问题整治仍需持续发力,农村生活污染、种植养殖污染等治理投入需求大。部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途径较少、技术不成熟。
继续减排空间小。主要工业企业已完成脱硫脱硝等减排工程,统调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减排空间小。大部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工程已基本完成,水污染物工程减排潜力有限。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不足
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离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设施不完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存在结构失衡和处置种类较少问题;部分市县应对突发疫情或突发事件的医疗废物废水处置能力不足。北海、防城港、钦州等设区市深海排污能力不足,影响重大项目落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仍需完善,基层环境监测、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可控但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局部区域和化工等行业仍存在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防城港、崇左等设区市尚未具备备用水源供水能力。因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均为一般等级及以下事件)占比增加,跨省进入广西的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尚未彻底遏制。部分地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和快速反应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应急监测能力仍有待加强。互花米草等部分外来入侵物种对区域生态安全造成威胁。
《规划》中提出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
到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取得新进展,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绿色底色更加靓丽。
展望2035年,总体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经济发展壮大,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环境风险降到较低水平,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面对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治理问题,《规划》提出以下要求: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健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优化,同向发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健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深化低碳试点建设。

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快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金属行业绿色改造,推广使用节能低碳新产品新技术,提高工艺技术和能源利用水平。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到2025年全区水泥企业单位产品碳排放量进一步降低。推动煤电、钢铁等行业探索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推进海运、内河航运等低碳运输发展,推动铁路运输低碳发展,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鼓励利用“互联网+”提升交通运输系统运行效率和运输装备能效利用水平,加快“智慧港口”、“智慧高速”、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加大绿色基础设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力度,推广高效节能汽油机和柴油机,鼓励使用新能源、混合动力、天然气等节能环保车船。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绿色建造方式,在城镇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规模化发展;支持高品质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绿色建材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研究,形成适合广西的绿色建筑技术集成体系;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推进循环农业发展,推行畜禽规模化、生态化养殖方式,实施农村有机垃圾沼气化处理,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强化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坚持协同管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成果,以PM2.5和O3协同治理为重点,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抓好污染天气应对,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

实施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管理
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深入实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完善城市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建立大气污染源解析和源清单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城市大气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科学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协同控制PM2.5和O3污染,统筹考虑PM2.5和O3污染特征与区域传输影响,针对O3形成机制、O3及前体物空间分布、O3来源评估等进行对策研究,实行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推动城市PM2.5保持稳定达标并下降,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强化区域协作和污染天气应对。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上下联动、区域联动和部门联动,做好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建立跨区域大气污染协同防治长效机制,加强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报和会商,深化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跨区域重点污染源联合执法检查,妥善预防和处置跨区域大气污染纠纷。推动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健全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利用卫星遥感等监测手段,提升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水平;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实施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分级管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过程。

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
推动重点行业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推进玻璃、陶瓷、有色金属、焦化、铁合金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严格控制企业物料运输和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实施企业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推动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需安装在线监管系统。
实施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加强VOCs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和末端治理,重点对石化、化工、制药、工业涂装、木材加工、包装印刷、电子制造、印染等行业实施深度治理,优化生产工艺;推进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储罐排查和改造,强化泄露检测与修复;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加快高效VOCs收集治理设施建设,提升VOCs排放收集率、去除率和治理设施运行率。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

全面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
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不同运输方式之间衔接,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强化车船油路港联合防控。划定高污染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区域,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持续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体系,加强冬春季期间柴油货车运输管控。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强化对新生产、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继续推进车用燃油清洁化,提升车用燃油标准,推进车用油品升级。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执法,清理整顿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和非标油生产企业。推动广西北部湾沿海、西江干线内河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
控制移动源污染排放。加快老旧车辆深度治理和淘汰,推动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联网,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加快高排放的老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航运船舶和渔船等非道路移动源淘汰更新,具备条件的进行治理改造。到2025年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推广使用纯电动和液化天然气(LNG)船舶,落实国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实现船舶能耗与污染物排放在2020年基础上逐年下降。

积极控制大气面源污染
严格管控扬尘和粉尘污染。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对涉及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建立施工环境监测、预警、停工、整改、复工的闭环管理,建立全流程管理制度;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建设“智慧工地”;严格管控渣土运输扬尘污染。加强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低尘的机械化湿式清扫方式;强化城市主干道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扬尘治理,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车辆冲洗清洁措施。推动城市裸露地面、粉体物料堆场,以及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的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加强露天矿山粉尘治理,有效管控石料开采转运全过程粉尘污染,开展采石场治理示范与推广。
严格管控秸秆露天焚烧。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机制,以甘蔗种植集中的崇左、来宾、南宁、柳州、贵港、北海等设区市为重点,科学划定禁烧区,完成广西大气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完善“空—天—地”、“人防+机控”一体化的秸秆禁烧网格化监控体系,实现禁烧区域监控全覆盖。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机制,依法依规管控秸秆禁烧区露天焚烧行为。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十四五”期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左右。
严格管控城市餐饮油烟和烟花爆竹燃放。对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实行“集中布局、进店经营”,鼓励城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强化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以传统节日为重点时段、以禁燃限放区为重点区域,加大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点管控,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执行禁燃限放规定,按规定处置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推进重点领域大气污染物减排
深入推进工业领域大气污染物减排。以柳州、防城港、贵港、北海、玉林等设区市钢铁行业为重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超低排放。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加快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非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鼓励对65蒸吨及以上燃煤和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燃料清洁替代。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过程及相关物料的储运、输送等无组织排放。
专栏: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柳州、防城港、贵港、北海、玉林等5个设区市开展钢铁行业烧结机、焦炉脱硫脱硝除尘等有组织排放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物料堆场无组织排放的改造和清洁运输改造。
工业VOCs污染综合整治:综合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生产工艺的升级改造。
船舶与港口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建设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构建港口大气污染排放综合监管平台。提高钦州、防城港、北海等3个设区市主要规模以上港口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供应岸电能力。
锅炉和炉窑整治:完成柳州市65蒸吨及以上燃煤和生物质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来宾市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项目。
大气面源污染整治:实施贺州、岑溪等市的石材碳酸钙行业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贵港市城区裸地、堆场扬尘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营造舒适和谐的声环境
加快设区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继续推进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装修、娱乐场所、工业企业等噪声污染源监管和治理为重点,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城市建成区机动车禁鸣、限行等措施,在重要考试期间、夜间和午间休息时间等敏感时段,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控制交通噪声污染。合理划定社区、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与交通干线、工业企业等噪声源的防噪距离,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建设完善高架桥、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噪声扰民问题,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推动建立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现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全覆盖。优化调整空气、地表水、地下水、辐射、海洋、土壤、噪声、生态等要素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扩大县级城市、乡镇及农村监测覆盖范围,扩展海洋垃圾、微塑料、水生生物等指标监测,推进各级各类监测系统互联、数据共享。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规范排污单位和工业园区污染源自行监测的管理。建立完善自治区、市两级应急监测网络,打造陆域2小时、海域6小时应急监测圈。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完善防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惩治机制,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体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碳排放、政务管理等基础数据库,探索建设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数据整合,逐步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建立广西生态环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建立并逐步整合污染源管理、决策支持、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和综合管理、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监测网络、广西北部湾海洋大数据、地下水环境质量,以及南流江、九洲江、钦江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三维地理信息等系统、平台建设。
专栏: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包括完善空气、地表水、海洋、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以及应急监测网络、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提高边境地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推进有关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业务用房建设。支持14个市生态环境局跨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建设广西生态环境信访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广西环境行政处罚模块移动执法系统,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维护;加强设区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市县环境执法队伍装备配置。推动公务执法码头建设,提高海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信息化能力建设:构建全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天地人车一体化系统;推动大气网格化监控系统建设,搭建自治区级和市级大气污染源智能采集及监督融合平台,建设秸秆焚烧智能监管系统以及工业污染源、施工场地污染监管平台;以智慧监管平台、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等为支撑,提升市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建设中国—东盟环保合作示范平台国际生态环境联合研究院,打造面向东盟的环保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海洋环境保护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VOCs源清单编制及源解析、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订、海洋环境容量、入海河流污染物等专项研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生态环境监测新技术研发,提升生态安全与环境健康监测能力,开展潜在污染物识别和健康风险研判等研究性监测和专项调查。
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百色市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在玉林等设区市新建一批生态环境教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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